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颐和小说网 > 重生小说 > 重生之歌神  作者:革神 书号:45053  时间:2017/12/21  字数:6128 
上一章   第394章 《倚天屠龙记》    下一章 ( → )
奋斗了两个多小时,杜星河终于码到了倚天屠龙记的最后一章《不识张郎是张郎》。

  由于用的是汉语拼音输入法,连打时“张郎”很容易被打成“蟑螂”

  码到凌晨,杜星河眼睛都花了,结果给章节名打成了《不是蟑螂是蟑螂》,他也没注意,就这么一直打了下去。

  反正有校稿的编辑帮忙处理错别字,他之前的狂打中,也有不少错字,都没精力改,就留给编辑去改了。编辑要是眼花也没改,那可就惨了,金老的经典就要以通假字的形式发表了。

  …

  朱元璋登基之后,反下令严明教,将教中曾立大功的兄弟尽加杀戮。常遇因病早死,徐达终于不免于难。

  赵见张无忌写完给杨逍的书信,手中笔尚未放下,神色间颇是不乐,便道:“无忌哥哥,你曾答允我做三件事,第一件是替我借屠龙刀,第二件是当在濠州不得与周姊姊成礼,这两件你已经做了。还有第三件事呢,你可不能言而无信。”

  张无忌吃了一惊,道:“你…你…你又有甚么古灵怪的事要我做…”

  赵嫣然一笑,说道:“我的眉毛太淡,你给我画一画。这可不违反武林侠义之道罢?”

  张无忌提起笔来,笑道:“从今而后,我天天给你画眉。”

  忽听得窗外有人格格轻笑,说道:“无忌哥哥。你可也曾答允了我做一件事啊。”正是周芷若的声音。

  张无忌凝神写信,竟不知她何时来到窗外。

  窗子缓缓推开,周芷若一张俏脸似笑非笑的现在烛光之下。

  张无忌惊道:“你…你又要叫我作甚么了?”

  周芷若微笑道:“这时候我还想不到。哪一你要和赵家妹子拜堂成亲,只怕我便想到了。”

  张无忌回头向赵瞧了一眼,又回头向周芷若瞧了一眼,霎时之间百感集,也不知是喜是忧,手一颤,一枝笔掉在桌上。

  (完)

  …

  “唔,搞定!”

  杜星河将最后一个“完”敲出来。长长的吐了口气。终有又完成了一项大工程。这是他抄完的第一本金氏长篇小说,也是“雕三部曲”的最后一部。他之所以没按照金老写出来的顺序抄,而先抄了这部《倚天屠龙记》,主要是因为这部小说算是他最喜欢的。他在抄的同时。也重新回味了一下这部经典。

  每个人的爱好都有所偏差。对金老的小说。有的人可能最喜欢《天龙八部》,有人最喜欢《神雕侠侣》,有人最喜欢《笑傲江湖》。当然更多的人可能最喜欢《鹿鼎记》。但对于杜星河来说,他最喜欢的是这部《倚天屠龙记》,原因没别的,因为这是他读的第一部武侠小说。

  那时他还在上初中,上课都不听讲,将这本《倚天屠龙记》藏在课桌底下津津有味的偷读,里面很多的情节让他至今难忘。

  在抄这部《倚天屠龙记》的时候,杜星河脑子里浮现出了很多曾经美好的回忆,而对里面的情节,过了这么久再认真抄读一遍,他仍旧觉得经典,感动。

  要说这部《倚天屠龙记》的主角张无忌,实在是金氏武侠经典中一个很优柔寡断的男主角,这也是很多人不能把《倚天屠龙记》当成最爱的一个最主要原因。

  杜星河那时读的第一本武侠若不是《倚天屠龙记》,他也肯定不会把这本书当成他的最爱。他这个人就是这样,对第一次向来都是很珍惜。

  话说回来,《倚天屠龙记》的男主角很弱,但一众配角,写的却极为出色。

  先不说书中个个出彩的女角色,就是金狮王谢逊,也让杜星河印象深刻至极。

  杜星河读的武侠小说,大多是金庸的和古龙的,而在这两位武侠宗师笔下,有许多快意恩仇的侠客都让杜星河推崇备至,这其中首当其冲的,就要算这位金狮王谢逊了。

  重读一遍《倚天屠龙记》,杜星河对此感受颇深。

  喜欢快意恩仇的人,通常也会喜欢我行我素,多半是那些矫矫不群的情中人,而要能做到快意恩仇,除了要有绝顶武功外,还要心意决绝,比如黄药师,比如谢烟客,比如任我行,比如萧十一郎。

  婆婆妈妈之人,像是段誉;阴险虚伪之人,像是岳不群,都做不到快意恩仇。

  恩怨分明,以牙还牙,决不做以德报怨的事,此其一;

  宁为玉碎,不为瓦全,决不做苟且偷生的事,此其二;

  心意决绝,手起刀落,决不做婆婆妈妈的事,此其三。

  否则,就谈不上“快意”两字了。

  快意恩仇的经典案例,要首推《倚天》中谢逊和金花婆婆在灵蛇岛“割袍断义”一段。

  那时金花婆婆要借谢逊的屠龙宝刀,谢逊却要金花婆婆先帮他找到张无忌。一个是明教的金狮王,一个是明教的紫衫龙王,双方谈不拢,终于不得不动手了。

  其时,张无忌就藏在旁边草丛中,是这一片段的目击者,金老在叙事时用的就是张无忌的视角。两人动手之前,是一段状物的白描:

  …

  但听得四下里疾风呼啸,隐隐传来海中波涛之声,于凶险的情势之中,更增一番凄怆悲凉之意。两人相向而立,相距不过丈许,谁也不先动手。

  …

  这几句状物白描好生了得,将紧张的气氛烘托得几近凝固。为文之道,张弛有度,在这紧张的氛围下,高手如金老是绝不会安排两人马上就打的,而必定要进一步以静制动。制造一种如同台风眼中的平静。

  果然,两人于极紧张的对峙情境中突然开始叙旧了:

  …

  谢逊退了一步,声调忽变柔和,说道:“韩夫人,从前在光明顶上你待我委实不错。那我做哥哥的生病,内子偏又产后虚弱,不能起。你照料我一月有余,尽心竭力,我始终铭感于心。”

  拍了拍身上的灰布棉袍,又道:“我在海外以兽皮为衣。你给我这身衣衫。里里外外,无不合身,足见光明顶结义之情尚在。你去罢,从此而后。咱们也不必再会面了。我只求你传个讯息出去。要我那无忌孩儿到此岛来和我一会。做哥哥的足感大德。”

  金花婆婆凄然一笑,说道:“你倒还记得从前这些情谊。不瞒你说,自从银叶大哥一死。我早将世情瞧得淡了。只是尚有几桩怨仇未了,我不能就此撒手而死,相从银叶大哥于地下。谢三哥,光明顶上那些人物,任他武功了得,机谋过人,你妹子都没瞧在眼里,便只对你谢三哥另眼相看。你可知道其中的缘由吗?”

  谢逊抬头向天,沉思半晌,摇头道:“谢逊庸庸碌碌,不值得贤妹看重。”

  金花婆婆走上几步,抚着一块大石,缓缓坐下,说道:“昔年光明顶上,只有教主和你谢三哥,我才瞧着顺眼。做妹子的嫁了银叶先生,惟有你们两人,没怪我所托非人。”

  两人此时相距已不过数尺,呼吸可闻,谢逊听得金花婆婆每说几句话便咳嗽一声,说道:“那年你在碧水寒潭中冻伤了肺,绵至今,总是不能痊愈吗?”

  金花婆婆道:“每到天寒,便咳得厉害些。嗯,咳了几十年了,早也惯啦。谢三哥,我听你气息不匀,是否练那七伤拳时伤了内脏?须得多多保重才是。”

  …

  行文至此,旧时情义已然溢于言表,溢于纸上,再叙就显多余了,于是又到急转直下的时候。当阿离说张无忌已死时,谢逊知道金花婆婆骗了他,于是恩断义绝的时候到了:

  …

  (谢逊)轻轻将殷离推在一旁,嘶的一声,将长袍前襟撕下,向金花婆婆掷了过去,这叫作“割袍断义”

  …

  之后两人就动手了,双方毫不留情,与之前的娓娓叙旧形成鲜明对比,看看金老如何下笔的:

  …

  但见谢逊的一招“千山万水”披风势斩出,金花婆婆更向左退,谢逊大喝一声,宝刀上粘着的十余朵金花疾而出。金花婆婆啊呀一声,足下一个踉跄,向后纵了几步。谢逊是个心意决绝的汉子,既已割袍断义,下手便毫不容情,纵身而起,挥刀向金花婆婆砍去。

  …

  所有这一切只发生在一小段时间内。谢逊和黛绮丝这两个性情中人,在短短的片刻间,经历了惊心动魄的人生恩怨,于刀光剑影中,完成了快意恩仇的经典案例,其情其景之波澜起伏,令张无忌这样优柔温厚之人目不暇接。

  人生哪怕只有这样一次的快意恩仇,那也算是快意的人生了吧,而谢逊的一生都是快意恩仇的,从建功立业到滥杀无辜再到立地成佛,他都是心意决绝的。他也是金老笔下惟一一个做人做事都绝不拖泥带水的读书人。

  杜星河喜欢谢逊身上快意恩仇的性格,因为这正是他所缺乏的,即使他自己不想承担。人往往喜欢和自己有差别的人,而讨厌和自己有雷同的人。杜星河不喜欢张无忌,喜欢谢逊,就是这个道理。

  当然,对于异,杜星河则完全是被对方的魅力所吸引。像是《倚天屠龙记》中,就有两个极为出彩的女孩,可以排进他最爱的武侠女角色前十名。

  其中一位,小昭,那绝对是只要是个男人就没有不喜欢的。

  看似天真烂漫,可爱大方,善解人意,温柔体贴。其实聪明坚强,善于伪装,平时喜欢隐藏实力,聪明城府、心机才学不输赵周二女,为所爱甘居奴婢,端茶递水。在遇到危机的时候,能够身而出,具有相当的指挥才能,有大将之风。这点在绿柳山庄外有很好的表现。

  即使碰到精明的杨逍,也问不出她任何破绽,给她蒙混过关。心理上表现出和年龄不相符的成,为大局设想,总体上很安静乖巧,但有时候也能够比任何人牙尖嘴利。虽然富有心机,但却很善良,不像赵和周芷若那样轻视人命。

  这就是小昭,犹如晓芙蓉,清丽绝俗。娇美难言。甚是惹人怜爱。

  在《倚天》的后记中,就连金老自己都直言,小昭是他最爱的女主角:“周芷若和赵却都有政治才能,因此这两个姑娘虽然美丽。却不可爱。我自己心中。最爱小昭。只可惜不能让她跟张无忌在一起。想起来常常有些惆怅。所以这部书中的爱情故事是不大美丽的,虽然,现实可能更加强些。”可见小昭是金老小说最完美的人物之一。也是金老刻画得最成功的女之一。

  重新抄读的过程中,每每读到小昭的戏份,杜星河心里都暖暖的,不过到后来,他心里又有些酸楚了,为小昭而鸣不平。

  “公子,我决不愿做波斯明教的教主,我只盼做你的小丫头,一生一世服侍你,永远不离开你。”

  “小昭,我知道,我知道。”

  知道又如何,两人却还是东西相隔如参商。

  大船破而归,渐行渐远,波斯此去,千山万水,终生都不会再返。

  小昭默默立在船头,久久无语,眼望中土,像是要一眼望尽这一生的希冀,兀自在天边留下一抹凄的笑容和孤寂的背影。

  小昭走时,金老的笔触令人不忍卒读:

  …

  但见小昭悄立船头,怔怔向张无忌的座船望着。两人之间的海面越拉越广,终于小昭的座舰成为一个黑点。终于海上一片漆黑,长风掠帆,犹带呜咽之声。

  …

  风犹如此,人何以堪?

  最后一句,已心字成灰。

  思念,从今始,如逝水东,不尽。

  也许更早一点,光明顶秘道里的须臾片刻,就足以让张无忌这个名字,成为她黯淡人生记忆里的一朵肆意盛开的向葵。

  身负重大使命,聪明体贴,精通奇门八卦、五行之术,母亲是明教四大护教法王之首紫衫龙王。小昭,注定是个不寻常的女子,父母为了爱情,欠了一身的债,这一切,都需要她来偿还。

  落江湖,少尝人间亲情,忍辱负重,她苦心孤诣潜入明教,不惜将自己跛,丑。她生来就背负着一个沉重的故事。

  这一切,都在遇见那个少年后被毫无征兆的改写。也许,注定要被改写,因为,他们注定要遇见。

  人生,毫无自主地突然换了方向。

  与子共相扶将,光明顶秘道里与他患难与共,绝处逢生,张无忌才蓦然发觉,原来她既非驼背,更不是跛脚,双目湛湛有神,修眉端鼻,颊边微现梨涡,直是秀美无伦,只是年纪幼小,身材尚未长成,虽然容貌绝丽,却掩不住容颜中的稚气。绝境之中,却还能保持乐观的心,一曲唱毕,如聆天乐。好不容易出了,她却对一木条如此感激,想来必是厚道重义之人。她助公子完成乾坤大挪移,见他额上汗如雨下,便取出手帕,伸去替他抹汗。

  锦帕,历来是东方人爱情的信物,是最美丽的情愫。《红楼梦》里宝玉送黛玉旧帕子,取“横也丝(思)来竖也丝(思)”之意。此刻的她为他抹汗一切都那么自然,一如后来的他们。

  光明顶上,只身退六大门派。公子从此扬名立腕。那一刻,他视她为红颜知己。他力退各大高手,却被那个姓周的姑娘一剑刺中。

  小昭是聪明的,她能看出他们之间暧昧的情愫,他若不是对周姑娘毫无戒备,他怎么会不躲?再看那周姑娘的眼神,小昭应该懂了。因为懂,所以不敢奢望。

  今生若能为公子身边一小丫头,为公子备饭奉茶,伺候起居。只要能在他的身边,足矣。

  也许,人生真的被注定。也许,她真的只能成为他身边的一个小丫鬟。

  思念,从今止,如冰山雪原,不散。

  小昭说,她宁可像中原的女子。

  也许,她背负了那个沉重的故事太久太久,她已经不堪重负。为了那个故事,她放弃了自己的自由,放弃了自己的如花容颜,放弃了人间最朴实的亲情,也许,她还会为此放弃自己短暂而寂寞的爱情。

  也许,在小昭的梦境里,她愿意成为一个中原女子,是因为她愿意成为一个普通的中原姑娘,远离江湖硝烟,远离仇恨,远离恐惧,与一个普通的中原男子,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

  她不知道,后来还有一个女子,也曾这样说过。她说:“管他甚么元人汉人,我才不在乎呢。你是汉人,我也是汉人。你是蒙古人,我也是蒙古人。你心中想的尽是甚么军国大事、华夷之分,甚么兴亡盛衰、权势威名,无忌哥哥,我心中想的,可就只一个你。你是好人也罢,坏蛋也罢,对我都完全一样。”

  后来,说话的那女子真的成为了汉人,而小昭,却独守西域。

  她终究还是不能如愿。

  所幸,他对她还是好的。他将别人赠的珠花给她,他对她也是体贴的。

  可是,只因他天纯良,对身边的所有女子,莫不如此。小昭,不过是其中之一。

  所谓幸福,对她来说其实是更大的不幸吧。

  而另外那个真的成为了汉人的女子,正是杜星河更喜欢的那位“我偏要勉强”的赵。  Www.EHexS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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