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颐和小说网 > 都市小说 > 人不风流枉少年  作者:夜采花 书号:36086  时间:2017/7/26  字数:6254 
上一章   100 四大才子&情书王子    下一章 ( → )
这是林乖乖第一次看到常乐出神,自从昨天不知道上哪**回来之后,常乐神情一直都很恍惚,偶尔还不住的傻笑。

  事实上,常乐确实牙都乐歪了。那无限惑的3P,那相当爷们的一箭双雕…常乐现在想起来,都还觉得这是一个梦。西门轻那堪称冠绝天下的**,还有她那份野与癫狂,让常乐现在回味起来都还血脉贲张。

  整个开局,以及过程,都称得上大快人心…唯有结局,结局让人很尴尬。

  因为,常某人是趁两位女同志睡之后偷偷溜回了学校。

  否则,他该如何去面对西门轻,而西门轻又该如何面对他?

  五大世家的关系历来很微妙,特别是西门家处在一个更加微妙的中立位置上。有些事情,不仅常乐处理不好,就是东方老爷子也焦头烂额。也许,让时间去验证一切,是目前最好的办法。

  林乖乖看着常乐那神态,很感的担心起来。她意识到了危险,自己的男人实在太危险了。因为,自从上次他去过英语老师秦婉的办公室之后,秦婉就突然请了遥遥无期的病假,始终没来骄子学院…虽然林乖乖不知道两人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,但她可以肯定,常乐绝对没有对秦婉做什么好事情。

  嫉妒是女人的天,林乖乖突然有一种被排挤的错觉,为了牢牢抓住身边这个男人,她觉得自己有必要采取行动。于是乎,林乖乖也不管现在正在上物理课,轻轻扯了扯常乐的衣袖,偷偷用课本盖住了俏脸,用她那独有的比黄莺出谷还动人的声音低低道:“乐哥哥,记得这个周末…我们约好的哦!”常乐猛地回过神来,眼里闪过一点小愧疚,实际上他之所以今天来上课,也就是为了陪陪林乖乖而已,否则他有99%的可能还在公寓里睡觉。趁老师转身在黑板上写字的刹那,常乐贼手在林乖乖腿上捏了一把,笑道:“放心,我不会忘记的。”

  林乖乖脸幸福的‘嗯’了一声,那灵动的大眼睛里隐隐有动。

  常乐痴的看了佳人一眼,不得不承认,这个乖乖女极有发掘的潜质,想必在二人独处的时候会带给他巨大的惊喜。别的不说,单论林乖乖那只应天上有的独特音,就足以让人发狂。你可以想像,一个具备如此动人声音的妙龄女子在上风情万种地呼唤着你的昵称…啧啧,那绝对可以产生超过10颗威尔刚的动力!

  紧接着,常乐心脏猛地震了一下。这个周末就是传说中的国庆大假了,足足放假七天!到时候,那岂不是得小夫天天恶战啊?

  想到这里,常乐觉得生活无限的美好。

  “老板师傅,您要这些东西干嘛?”下午放学后,高笑抱着笔墨纸砚,颠的来到了常乐的公寓中,脸不解的询问道。

  常乐好不容易才哄走了林乖乖,现在看起来有些身心疲惫。接过东西,将一条未写字的横幅平平摊开在书桌上,懒洋洋道:“别废话,给我磨墨!”

  “哦。”高笑一头雾水,但也值得服从上级命令。

  “噢,扯淡的人生啊!”常乐拿着一硕大的羊毫笔,在手里转着圈,很是抒情地感慨着,表情极为风,比人墨客还要风,突然问了一句:“据说黄逸然是本校四大才子之一?”

  高笑怔了怔,一边磨墨一边不屑道:“是啊,那小子特别会装,以前经常在校刊上发表一些狗血的文章,据说还有不少无知小女生恋他!”

  常乐无所谓的笑了笑,问:“那其他三大才子是谁?”

  高笑慢道:“一个是楚飞扬,学校的围棋社和散打部都是他负责的,这人还精通国画,也算是有才吧…还有一个是慕容长天,这家伙是跆拳道社的老大,学校篮球队的队长,其他也没什么大才,估计是被手下的小弟捧上去的…”

  点了点头,常乐突然问道:“那最后一个是谁?”

  高笑很风的抹了一下头发,一手拿着砚台,摆了一个极度风的造型,声音却显得有些腼腆:“老板师父,既然您诚心诚意的发问了,那我也不能不回答,其实最后一个才子,就是您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徒弟我!”

  常乐下巴差点砸到地上,用无限的眼神看着高笑,语气很是暧昧:“你确定你不是在忽悠我?”

  “师父,您觉得我敢忽悠您吗?”高笑说得很客气,但表情却是异常的牛哄哄。

  确定高笑不是在说谎后,常乐很纳闷地问道:“请允许我冒昧的问一句,徒弟,你还有什么大才是师父我没发现的?”

  高笑已经磨好了墨,掏出纸巾擦着手,随即马上摆出一个沉思者的造型,语气竟然充了磁:“其实也没什么,就是写的一手后现代的好文章而已,不值一提,不值一提,呵呵。还有,高一时两个学期期末考虑徒弟我都是全年级第一…至于其他的嘛,哦,上学期我参加数学奥林匹克大赛拿了一等奖,参加了全国奥林匹克夏令营。您知道的,这个夏令营其实就是选秀大赛,有很多知名大学的教授会来选拔人才,当时有五所大学愿意破格录取我,其中就有北大和清华…”

  常乐差点摔倒在了地上,连一旁看黄片的大奔此刻也扭过头傻傻的看着高笑。

  深深地了一口气,常乐盯着高笑,好半天,终于吐出有辱斯文的两个字:“我!”

  高笑完全不知谦虚为何物,异常自恋地问道:“老板师父,您现在是不是觉得自己捡到宝了?内心有点含蓄的激动?”

  “没错!”很显然,常某人也不是什么正人君子,忽然问了一句:“那你怎么没去提前上大学?”

  “本来想去的,结果暑假时家里出了变故,老板师傅,您明白的…”说到这里,高笑脸上的笑容瞬间失踪了,神情颓然。

  重重拍了拍高笑的肩膀,常乐也难得地出一丝严肃,一本正经道:“想开一点,过去的只属于过去,未来的却全部属于自己。既然上天安排我们相遇了,那我们肯定能成就一番大事!”

  高笑眼里闪过一抹炙热,马上又嬉皮笑脸起来:“没错,我就知道,遇到老板师父是我的福分,一定会很有前途的…”

  “好了!”常乐突然犷地一笑,表情豪气冲天:“从今以后,本少爷就是骄子学院第一才子!”

  高笑还没反应过来,常乐已经挥动狼毫,在横幅上挥舞起来。

  这十二个打字铁化银钩,仿佛王羲之真迹,高笑眼睛睁得老大,看常乐的眼神又多了几分火热。而看清这十二个字之后,高笑在晕过去之前,还不忘对常乐竖起了大拇指。

  这十二字真言是:

  “穷则独自**,富则妾成群!”常乐预言的没错,后就凭他挂在宿舍墙上的这条横幅,他毫无争议的成为了骄子学院四大才子之首。后世更有无数的花花公子将临摹的这十二字真言当成座右铭挂在头,时时勉励自己。

  而常乐要冒充一下才子的理由很简单,哄哄雨时晴而已,这样更能坚固自己舞台剧男主角的地位。想到这里常乐就对人生充了希望,舞台剧啊,姐妹花啊,近水楼台先得月啊,人生啊…常乐现在好像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,一脚踹醒了正躺地上装死的高笑,趁着自己现在处于文化人状态,有点不好意思地问道:“徒弟,你说,现在写情书会不会太老土?”

  高笑一头雾水,完全摸不清头绪,实话实说道:“凭良心说,写情书的确很老土,十年前就不流行这一套了。不过,现在不是流行复古么?说不定会收到奇效!”

  “嗯,有道理,有道理!”常乐不住的点头,眼里闪过一抹异彩,好像下了什么决定,然后腆着脸问高笑:“你有没有信纸,借我一张?”

  高笑有点搞不清楚状况,虽然见怪了常乐的稀奇古怪,现在他还是没搞明白常乐到底想干嘛,呐呐道:“呃,没有…”

  常乐很是抑郁:“算了,我自己做。”

  话音一落,常乐出一张宣纸,手拿笔飞快的鼓捣起来。

  雪白的宣纸被墨迹染黑,一点一滴,一抹一划,渐渐勾勒出了一个鲜活的形象。高笑看得心惊不已,无限崇拜地问:“老板师傅,您还会国画?”

  常乐没有回答,继续埋头苦干。

  要是高笑知道常乐的‘元配夫人’就是传说中的‘女达。芬奇’南宫熏衣的话,他肯定不会吃惊。所谓没吃过猪也见过猪跑,和南宫大师混的久了,常乐自己也学到了两手,所以没什么好奇怪的。

  待常乐完工后,高笑抹了抹头发,摇头晃脑的点评着,说出一句比血虎还要大条的话:“不错不错,这山是山水是水的,不过,老板师傅,您画两只胖鸭子干嘛?”

  常乐强忍住捏死高笑的冲动,冷冷的扫了高笑一笑,慢吐出几个字:“难道你看不出来这是鸳鸯戏水?”

  “哇哈哈,是这样啊,不好意思,老板,弟子对美术实在没什么研究…”

  直接无视了欠揍的高笑,没有去动墨迹未干的画卷,出一张大约24开的硬质画纸,掏出漫画专用笔坐在电脑桌前沉思着。

  大奔识相的跳到了地上,乖巧地趴在地上,那模样好像一位沉思者…是沉思狗。

  一种浓郁的艺术气息从常乐身上散发出来,透过窗户进来的夕阳之光映照下,常乐看起来像是一位的画者,孤独而沉默。

  考虑了很久,常乐才开始动笔。一笔一划都万分细心的勾勒着,这是高笑第一次见到常乐如此认真如此专注。

  高笑在一旁大气都不敢一下,事实上,他被常乐那副简单而神奇的画给深深吸引住了。

  雪白的画纸上,仅仅画了一只眼睛,但任何人看到这只眼睛,都会忍不住泥足深陷,想要明白这眼中到底蕴藏了什么东西。

  高笑很不信的重重在自己大腿上捏了一把,不可思议的张大了嘴。第一眼,他从这眼中看到的是惘,第二眼看到的却是低低的倾诉,直到后来,他看到的情愫越来越多,悲伤,快乐,深情,哀怨…无数中情感透过这只眼睛表现出来,高笑从没有想过,一只仅仅存在于纸上的眼睛能拥有如此大的魔力!

  “老…老板师父,这就是您自己做的信纸?”高笑口水,因为他突然意识到,这张纸绝对可以卖上天价,做信纸是不是太浪费了?

  “嗯。”常乐长吁了一口气,看起来比打完一次群架还累,斜靠在椅子上,翘起二郎腿,懒洋洋问道:“现在该写字了,你说这封情书该怎么写比较好?”

  “伟大的老板师父,您的意思是把情话写在这张画纸上?”高笑怔了怔,见常乐点头后,马上痛心疾首道:“不能啊,师父,我觉得这么牛叉的一幅画,如果旁边再题字的话,实在是太暴殄天物!”

  常乐很无语的看了高笑一眼:“谁说我要在旁边题字?我打算写在背面的角落里…”

  “既然这样…”高笑眼睛眨巴了一下,出一副‘我是专家’的欠揍模样,提议道:“既然师父您要复古,那就应该写诗,情诗!再说了,这张纸不算大,也经不住您在背面长篇大论的…”

  常乐点了点头,这世界什么都缺唯独不缺诗人或者文人,最起码这校园里地都是诗人,操作起来实在太简单了,问:“那应该古诗还是现代诗?”

  “现代诗!”高笑语气不容置疑,补充道:“弟子认为现代诗比较好,最好里面夹带一点你侬我侬情深深雨濛濛的意思,并且一定要通俗,通俗到白居易一般让路边老妪都能看明白。”

  常乐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,突然用不怀好意的如同恶狼打量小绵羊的目光看着高笑,语气无比的恶:“徒弟,组织上考验你的时候到了!”

  “嗯?”高笑本能的后退了一步。

  常乐眼睛继续停留在高笑身上,表情无比的暧昧:“你不是自称写得一手后现代的好文章么?我决定了,这首情诗由你来刀!”

  高笑顿时死的心都有了,哀求道:“别,千万别,师父,写其他的我还行…情诗,弟子我这辈子从来没写过!”

  常乐认真地看了高笑一眼,叹息道:“唉,徒弟,你真经不起考验。算了算了,本少爷这次得重旧业,干一次老本行…”

  “老本行?”高笑呆了呆。

  “废话,本少爷7岁时就已经给美女写过情书了…10岁时就号称情书王子…”常某人说起了自己的光辉事迹,表情得意无比。

  看了看窗外的晚霞,常乐点燃了一烟,慢慢地酝酿着感情。

  一支烟的时间后,常乐好像找到了感觉,开始了奋笔疾书。本着花花公子的职业道德,常乐发挥了本质,开篇就装神鬼:

  “那是一个遥远的默契

  没有人知道你在哪里等我

  可是一路走来了

  路上的风景从未使我稍离

  …”

  中间的一部分纯属煽情,大致上是对mm说某人等她等了很多年,痛成茧,思念竟成线。但是结尾的几句让高笑惊讶万分,常乐显然习惯了装神鬼,相当之长寿,上面写着:

  “我们在时光漩涡中擦身而过

  电光石火的一眼

  让我明白千年找寻的就是你!

  …”

  “大功告成!”

  常乐扔掉笔,夸张的伸着蓝颜,彻底的松了一口气。

  在动笔之前常乐就有了决定:第一幅鸳鸯戏水,寄给自己永恒的初恋情人南宫熏衣;第二封情书,寄给远在维也纳的天才音乐少女蓝紫…

  不用想也知道,这两样小东西必然会造成意想不到的效果。

  常乐有些无法自拔的在心底赞美了自己一次,哇靠,本少爷实在太他妈英明神武了!

  高笑这才回过神来,用相当、热切、崇拜、景仰的模样看着常乐,声音哽咽了:“老板师父,这是我见过的造价最昂贵,最拉风的一封情书!您…实在是…太他妈牛叉了!”

  “马留着改天拍!”常乐现在心情大好,吹了吹口哨,目光直视高笑:“你股一翘,我就知道你小子到底想干嘛。说吧,有什么事?”

  高笑的脸罕见地红了一下,像一个纯情小男生一般娇羞,呐呐道:“老板师父,我发现我谈恋爱了!”

  “啊?是谁?”常乐怔了怔,连地上的大奔也瞪大了眼睛。

  “就是高三4班的赵小琪!”

  “哦,这姑娘听你说起过很多次了。喜欢那就上啊,为师绝对支持你!”

  高笑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发,接着道:“其实呢,我只能算单恋,从我一进骄子学院就偷偷喜欢她。本来我是打算这学期开学后向她表白的,但是因为暑假里的变故,开学后我暂时打消了这个想法…现在,见识到师父您的雄才伟略之后,弟子绝望的心底又燃起了希望,这种感觉,就好像冬天里的一把火,熊熊燃烧着!”

  说到这里,高笑一把抱住了常乐:“老板师父,传授子弟几招泡妞绝活吧!”

  “少麻了!”常乐一把推开高笑,慢条斯理道:“我就纳闷了,像你这种牛叉程度仅次于我的男人,为什么还不敢去泡妞?”

  高笑脸上有点小郁闷,唉声叹气道:“本来我也不怕什么,关键是我跟她之间有一个巨大的问题,应该说是一个巨大的差距…”

  “什么问题?”

  “最大的问题是,她身高1米74,我才1米64…”  Www.EhExS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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